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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牧羊神女迷心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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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脸不大,下巴的形状非常好,不是那种尖到可以用来当锥子的刀削脸,圆润中透着自然的美感,小瑶鼻不大却够挺,一双大眼睛,眨啊眨的,不带这样的,你看哥几眼,这魂都要被你勾跑了。

    你说你长这么漂亮,还出来放羊?你让羊怎么想,这合适吗?只要你走出荒野,随便进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,保证你分分钟就出名了,随便拍个平台广告,都不会你露肉,大把的票子就会疯狂的向你飞来,用得着放这百十来只羊?

    “你是小凌哥?”放羊女神看了方凌云一眼,惊喜的叫道,这小表情太要命了,也就是方凌云的控制力够强,换个人儿,直接就能变身大灰狼,这小白羊太可口儿了。

    ‘呜呜……’轻微的咆哮声吓走了大灰狼,四对绿眼珠盯着方凌云看,四条象棒子似的尾巴直挺挺的,哎呀妈啊,是狼是狗?

    不知何时,四条牧羊犬已经围住了方凌云,发出轻微的咆哮声警告他,要是敢变身,不管是什么狼,保证分分钟撕碎你。

    在狼(狗)的诱惑下,方凌云从头凉到脚,此刻无比冷静的看着牧羊神女,别说欲望,连欣赏都没有:“你认识我?”

    “我认识它。”牧羊神女微微一笑,天空大地为之变色,空中似有花瓣雨坠落,香飘万里,地上似百花怒放,争奇斗艳。

    再一转眼,其实什么都没有,天依旧在变黑,地依然荒凉,星星点点的枯草,也被羊群啃食的点滴不剩。冬日里的江家沿,没有风景,只有那四对绿油油的眼珠子,成为这灰白的世界中的点缀。

    “自行车?”

    “嗯,骑自行车来的,就是小凌哥。”牧羊神女自信的说道,那蠢萌蠢萌的小模样……

    方凌云很想说,妹子啊,你最好戴上面纱或者围巾,这样不成啊,你看它们,眼珠子都绿了,多危险啊。

    “我是方凌云,你是?”真不容易啊,和牧羊神女说话不结巴,方凌云为此而骄傲自豪,小妞要是美到这种程度,就该关起来,你出来就是教唆别人犯罪,难怪她只能在这里放羊,要是进了大城市,不引起骚乱才有鬼呢,没准儿会引发暴动。

    一瞬间,无数的词汇在文青方凌云脑海里闪过:空谷幽兰、美艳无双、倾国倾城、万千宠爱……

    西施、妲己、陈圆圆,烽火戏诸侯、卧薪尝胆、引兵入关……

    赞美的,愤怒的,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儿,方凌云也说不上是什么滋味。以前一直认为西施、貂蝉、妲己、陈圆圆的那些故事,都是将罪恶强加在女人头上。直到现在,见识到牧羊神女的容貌神态,才知道女人,特别是神级大美女的厉害。放在现代,她就是祸根,放在古代,她足以亡国。

    放羊吧,妹子啊,放羊还是比较适合你的,就在这江家沿,哪儿都别去。不行哥赞助你一万只羊,让你敞开了放。

    “小凌哥好,我是江雪。”祸水伸出白嫩嫩的小手,犹豫了一下又缩了回去,看来她也知道自己对男人的诱惑力有多强。

    江雪,江姓人,江家沿,看来她是本地土生土长的女神,还好还好,人漂亮,气质好,天生媚骨够诱惑,好在她是江家沿人,放羊为生,应该没怎么读过书,也没走出过这里,这样挺好的。

    最好别出去,就你这样的,走到哪儿哪儿就得乱成一锅粥了,为了他人的幸福和安宁,你还是在这里生活一辈子,随便找个人嫁了比较好。

    反正在方凌云看来,这样的小女人,最好别往家里娶,要不然,管他认识还是不认识的,有钱的没钱的,都会化身隔壁老王。再正经的女人,也未必能承受住这种诱惑。

    不是有先贤说过嘛,挖不倒墙角,未必是信念坚定,很可能是你出的代价不够。抢不走女人,未必是忠贞不渝,很可能是遇到的诱惑太少。

    娶这样的老婆,就算锁保险柜里,你晚上都睡不着觉,头上的颜色永远和那四只牧羊犬的眼睛差不多。

    “小凌哥,我负责送你去乌家堡,你看是在这里住一晚,还是马上就走?”江雪的声音太柔了,不是那种娇媚入骨,也不是拿腔作调,人家天生就是这样的声音,听的你骨头发酥,又知道人家并没有诱惑你的意思,反正她开不开口,都挺难把持住雄性荷尔蒙的喷发。

    “这里距离乌家堡多远?有交通工具吗?”方凌云蹲下身,和一只牧羊犬对视,反正就是不看江雪,那小女人多看一眼都容易中毒。

    “江家沿距离乌家堡两百里左右,已经备好了马匹,如果明天早上出发,小凌哥会骑马的话,后天上午就能到,若是第一次骑马,忍一忍后天晚上也差不多赶得上。要是现在就出发,不管会不会骑马,应该都来得急,不过晚上走,到三十里外的黑风口可能天还没亮,没准儿会遇到狼群。好在有枪,小凌哥会打手枪吗?”

    我去……要死了,这‘打手枪’三字从祸水小嘴儿里说出来,太要命了,忍住,一定要忍住。冷静,快冷静下来,都累了一天了,没道理还能这么‘硬’气。

    好一会儿,方小兄弟才稍稍冷静下来,没那么‘硬’气了,方凌云还是不敢起身:“没有长枪吗?”

    说完方凌云抽了自己一个嘴巴,哪壶不开提哪壶,问这个干吗?说正经事儿,从小到大别说骑马,连近距离看马的机会都没有过,怎么就没辆车?

    “哦,我是说,没有车吗?什么车都好,实在不行,摩托车也行啊。”

    “江家沿比较偏僻,运汽油过来很麻烦的。”江雪低着头看向方凌云,脸上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,我可没说江家沿没车,运汽油真的挺麻烦的,反正又不用江家沿的人运,自然有人给送来。更没说没有车,你自己脑补去吧,就不告诉你有车,而且有很多辆。别说汽车,连直升机都有。

    方凌云果然上当了,北疆草原上的一个小村子,距离城市很远,地广人稀,的确不好运汽油。有草原,自然有马,数量多又容易养,比车方便多了,这破地方,轮胎破了都没地方补去。

    “那……那现在就走吧,你方便吗?”没骑过马,心里没底,还是早点走比较好,岳师傅说的小游戏是什么?不会就是骑马吧,对了,还有野狼。

    一想到传说中的野狼群,方凌云的心又开始突突突的跳了起来,吓人啊。

    怕个屁,哥是方士,别说有枪,就是没枪,用得着怕狼吗?统统给你们装假货空间里,披皮吃狼肉。有了恶灵抽取寿元,不用担心把假货空间装满,那还怕个鸟?

    “长枪都是猎枪,最多双筒的,一次只能打两枪,两只枪一次能打出四发子弹,黑风野狼谷的狼群,少的十几匹,多的几十匹,野狼很聪明的,两只猎枪挡不住它们。手枪的射程是近了些,可一次能装十二发子弹,一人双枪,两人四支就有四十八发子弹,换弹夹的速度也很快,对付野狼,手枪比猎枪要好用的多。”大眼睛又开始忽闪忽闪的,还好方凌云盯着牧羊犬在看,要不然没准儿会出丑。

    江雪说完,小手含在口中,发出一声尖锐的哨声,不到一分钟,远处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,四匹快马如闪电般飞奔而来,马屁股上还绑着行李,看来江雪早就准备好了,就等方凌云一起出发。

    “大将军,你带它们把羊群赶回羊圈,我要带小凌哥去乌家堡。”吹完哨,不等马儿赶来,江雪低头对牧羊犬说道。

    四只牧羊犬,发出似狗非狗,似狼非狼的叫声,四散而去,片刻的功夫,羊群向江家沿的方向移动。

    看得方凌云眼都蓝了,这四条狼狗不仅能听懂人话,配合的也极好,上百只的羊群,在它们相互配合下,将羊群一只不落的赶走了。这也太聪明了。

    等四匹骏马站定,江雪眼中一片火热:“小凌哥,这是乌云,它叫踏雪,这匹叫流光,这个小调皮叫闪电,你选两匹吧,路上要替换着骑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骑过马,随便哪两匹都行。”方凌云的心在呻吟着,骏马啊你们四条腿……

    没骑过马至少也看过动物世界啊,马这种动物是很聪明的,老话儿就能通人性,越是骏马,脾气越大,象自己这样的大菜鸟,会被骏马鄙视的,别说策马扬鞭,能坐在马背上不掉下来,就偷着乐去吧。

    “那就乌云和踏雪好了,它们年纪稍长些,正当壮年,聪明懂事儿,不象流光和闪电那么调皮。小凌哥不用担心,没骑过马也没关系的,我和它们说一下,它们会照顾好你的。”

    说完,江雪走到乌云和踏雪身边,在它们耳边轻声呢喃一会儿,大约几分钟的时间,拍了拍两匹马的脖子,转头微笑着说道:“好了小凌哥,它们同意了,放心的让你骑。”

    说完,小脸通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