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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一百零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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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孟春芳亲自送五娘子出门。

    回正院时, 路过一排细叶油润、果实累累的桃树,忽然听到有人轻声唤她。

    “七娘留步。”

    一人拂开被拳头大的毛桃压得弯弯的树枝,从桃林后缓步踱出,半旧袍衫, 儒雅端正,眉宇之间一抹淡淡的书卷气。

    似是早就料到孟云晖会来找自己,孟春芳脸上波澜不惊, 遣走丫鬟,只留下素清一人陪伴,“四哥。”

    孟云晖微微一笑,“七娘怕我么?”

    孟春芳想否认,但话到嘴边, 怎么都说不出口。

    以前的孟云晖, 面容温和, 洒脱大方, 对谁都彬彬有礼,甚至可以称一句憨厚,族中子弟不论贫富贵贱,都乐于和他结交,并且隐隐以他为首。那时候孟春芳对这位少有才名的族兄欣赏有加, 听说他即将成为自己家的一份子时, 欣喜多过别扭。

    现在呢?

    迟钝如杨天保,也察觉出孟云晖和以前不一样了,昨天还偷偷和孟春芳嘀咕:“大舅哥深不可测, 我要是有什么地方得罪他,七娘千万记得提点我一二,不然我夜里睡不安稳呐!”

    不止杨天保,其实孟十二也怕孟云晖,越怕,他越要强调自己的对孟云晖的恩情,越要故意欺负孟云晖,以此掩藏自己内心的恐惧。

    现在的孟云晖依旧举止有礼,进退有度,但温和中透着疏冷,像一只在暗处等候猎物走进自己地盘的凶兽,看似慵懒,不见一丝杀机,暴起嗜血时才现出残暴面目。

    每次和他说话时,孟春芳总觉得浑身发冷。

    她下意识攥住掖在袖子里的绸手绢,“我有件事想问四哥,四哥肯对我说实话吗?”

    孟云晖轻拢袍袖,淡淡瞥她一眼,“你放心,我不会对十二郎如何。”

    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,不值得他记恨。

    当然,将来也不值得他提携。

    孟春芳摇摇头,“我想问的不是这个。”

    她挥手让素清走远一些,“金家大郎想趁三娘回李家村探亲的时候劫走她,才会被金大小姐施以家法。当时他连人手都埋伏好了,幸亏金价大小姐提前赶到,才没酿成丑事。”

    孟云晖眼神一黯,双手捏紧。

    孟春芳接着道:“据我所知,金大小姐向李家求亲的时候,金家大郎对三娘并无绮思。为什么他早不动手,晚不动手,非要等三娘出嫁了,才跑来打三娘的主意?”

    孟云晖眼睫低垂,默然不语。

    孟春芳鼓起勇气,看向孟云晖,“是你,对不对?”

    金雪松早年曾和孟云晖有过争执,之后他一直把孟云晖视作眼中钉。前一阵他不知从哪里打探到孟云晖的意中人是李绮节的秘闻,当即大喜,想通过羞辱李绮节,来达到报复孟云晖的目的。

    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家公子,哪管什么礼法规矩,想到能让孟云晖吃瘪,就发誓要把李绮节弄到手。

    金蔷薇得知弟弟竟然敢打良家妇人的主意,对弟弟失望之极,狠心把珍爱如宝的弟弟打得皮开肉绽,并勒令他三个月之内不许踏出家门一步。

    杨天保和金雪松交情不错,还去探望过他。

    金雪松没有丝毫愧疚之心,只一个劲儿后悔当初金蔷薇逼他娶李绮节时,他竟然没答应下来,白白错过报复孟云晖的好机会。

    孟春芳起先没有怀疑到孟云晖身上。

    直到偶尔听下人提起,向来对自己要求严格、鲜少外出的孟云晖,有天竟然在外面逗留到天黑才回府,还差点被巡逻的士兵当成窃贼抓了,好在更夫认出他是杨家舅兄,一路亲自把他护送回杨府,他才能赶在门房落锁前进门。

    那天,刚好是李绮节回家的日子,第二天,金雪松被打得下不来床。

    “四哥能忍常人所不能忍,不论是五婶和五叔,还是我阿爷和阿娘,都不晓得你对三娘有意,估计李家两位叔伯也不知情。连我能知道,也只是因缘巧合之下恰好猜中的。四哥能把自己的心意瞒得那么深,瞒那么久,金家大郎并不是心细如发之人,怎么刚好那么巧,能打探到这么隐秘的事情?”

    孟春芳冷笑一声,缓缓道,“只有一种可能,四哥知道金家大郎和天保、十二郎来往的真实目的,故意露出破绽,让金家大郎自己产生怀疑,然后费心去调查。”

    孟云晖薄唇微微掀起,“你要问的就是这个么?”

    一切只是孟春芳的推测,孟云晖甚至不需要否认,没人会把金雪松的任意妄为归罪到他身上。

    “不,我想问的是,四哥,你真的喜欢三娘吗?”

    孟云晖脸色一沉,眼神瞬间冰冷。

    “四哥,你到底是因为没能如愿迎娶三娘而不甘心,还是因为看到三娘嫁给别人而不甘心?”

    孟春芳向前一步,堵住孟云晖的去路,“如果是前者,我还可以体谅你是一时冲动,才会想出那样的昏招。如果是后者,那你对三娘的喜欢,只是自私的想独占她罢了!你宁愿借金家大郎的手,毁掉三娘的美满婚姻,也不接受她另嫁他人的事实!”

    “三娘何其无辜,从头到尾,先放弃的明明是你自己,她什么都没做过,你竟然这样害她!”

    孟春芳永远端庄而从容,罕有言语激烈的时候,这一刻,她却只恨自己拙于口舌,不能把孟云晖骂一个狗血淋头!

    两家有适婚儿女,彼此合意,谈笑间提起婚事,再正常不过。比如孟春芳自己,在嫁给杨天保之前,孟娘子不知道应付过多少人家的探问。李绮节虽然是个没缠脚的“蛮婆娘”,但嫁妆丰厚,相貌不俗,上门求亲的人也不少,只是大多数都在男方遣媒人之前就被李乙委婉拒绝掉了。

    李家和孟家私下里试探过彼此,还没正式提亲,孟云晖的启蒙先生就跳出来反对,孟云晖担心前途,犹豫不决,事情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现在李绮节已经嫁为人妇,并且同孙天佑琴瑟调和、夫妻恩爱,不论孟云晖怎么悔恨,都不该去打扰她的生活。

    尤其是他竟然用的是如此卑劣的手段。

    孟春芳徐徐吐出胸中浊气,冷淡道:“我没把金家大郎的事告诉三娘,不过九郎可能已经知道了。四哥,别看九郎成天笑眉笑眼,就以为他好对付,如果没有真本事,他怎么可能在天保那个疯疯癫癫的伯娘手下平安长大?”

    “四哥天纵奇才,将来必能脱颖而出,跃居高位,终非池中物。苦读不易,四哥应该把全部心思放在科举应试上,而不是暗地里使这些雕虫小技。”

    严厉的语气霎时放轻柔了些,“四哥,想想五婶和五叔,莫要辜负他们对你的期望。”

    孟云晖淡然不语,任孟春芳质问指责。

    微风拂过细长碧绿的桃叶,沙沙作响。

    他举起衣袖,十指攀住一只青中透红、已经炸开一条细缝,露出青白果肉的毛桃,手腕一翻,毛桃被他轻松摘下。

    “七娘,你想多了。”

    他竟然还笑得出来。

    感觉就像一拳头砸在棉花上,孟春芳摇头苦笑,她没有想到,孟云晖会是这样的反应。

    如此平静,如此漫不经心。

    哪怕他恼羞成怒,也比此刻的反应要好得多。

    她轻声道:“四哥,好自为之。”

    仿佛是呼应她的警告,寂静中,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隆隆的钟声,飞鸟猝然受惊,刺啦一声,钻出树丛,扑闪着翅膀,飞向高空。

    几片羽毛翩然坠落。

    下人慌慌张张跑进内院,看到孟春芳,膝盖一软,“少奶奶,万岁爷爷宾天了!”

    皇帝去世,这可是大事。

    辨认出鼓楼奏响的是丧钟后,李绮节立刻辞别花庆福和其他掌柜,坐上马车,匆匆赶回家中。心里暗自庆幸,还好球赛在已经顺利结束,不然撞上皇帝驾崩,再重要的事都得推后。

    管家已经命人挂起白幡,红灯笼、红对联全被取下,各屋各院的帐帘也换成素色的。

    李绮节对着铜镜左顾右盼,摘下发鬓间的杏红绒花和镶了红色宝石的嵌宝簪子。

    她依稀记得永乐年只有二十年左右,所以在麻布、香料、纸扎的价格最低的时候,命人北上贩货时顺便沿岸收购当地的便宜货,准备大赚一笔。朱棣于北征途中去世,她并不意外。

    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接下来皇太子继位,只匆匆过了几个月的皇帝瘾,就骤然驾鹤西去,年轻的皇太孙朱瞻基登上皇位,然后是废后风波,皇后被逼出家修道,孙氏成为后宫之主。

    李绮节让宝珠取来纸笔,在纸上写下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:促织。

    朱瞻基酷爱促织,曾下令让江南一带官员进贡促织供他解闷,品相好的促织,价格有时候能炒到千两之多。

    朱瞻基是个明君,难得在朝堂之外有个私人爱好。虽然因为他的这项爱好,讨好他的江南官员无所不用其极,逼迫得无数人家为供养促织而家破人亡,酿成不少悲剧,但是那并非出自朱瞻基本人意愿。而且和后来宠幸魏忠贤、沉迷做木匠活的明熹宗比起来,朱瞻基的这点瑕疵不算什么,至少他做到在其位,谋其政,把政务处理得有条不紊,让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,他在位期间,天下太平,政治清明。

    既然知道朱瞻基的喜好虽然有劳民伤财之嫌,但不至于动摇社会根基,而且只要处理得好,说不定还能免去不少灾祸,李绮节当然不能错过。

    至于什么赵王、汉王蠢蠢欲动,皇后和孙氏的后宫纷争,和平头老百姓没有关系,轮不到她去关心。

    不过朱瞻基好像也不是个长命皇帝。

    李绮节放下竹管笔,掰着指头数来数去,等到朱瞻基驾崩的时候,自己多少岁?嗯,假如自己有子孙后代的话,一定不能让他们进京,土木堡之变前前后后不知道死了多少忠臣大将,老朱家奇葩太多,还是离政治中心远一点比较安全。

    孙天佑从外边回来,掸掸衣袖,懊恼道:“连船都备好了,偏生遇上这事!”

    早在去年,孙天佑就计划好要带李绮节去应天府走一遭,原本打算春暖花开时南下最好,一路花红柳绿,诗情画意,在如徐徐展开的画卷般优美婉约的景致中顺江而下,何等快活肆意?

    船外江水悠悠,风景如画,船内夫妻独对,活/色/生/香,光是想象那时候的种种甜蜜,孙天佑就忍不住偷笑。

    谁曾想开春后接连暴雨,江水暴涨,南下的行程被迫取消。

    失望之余,他没有放弃南下的计划,干脆把启程日期推后几个月,看不了阳春三月的南直隶,那就趁着秋风送爽时去杭州府看潮好了,钱塘潮壮美震撼,天下闻名,去观潮也不错。

    然后顺路去逛逛太湖,尝尝东坡肉,到栖霞寺上柱香,隆冬时节去西湖看雪景,等到来年赏完江南春景,再启程返家。

    文书已经办妥,行李铺盖也备齐了。然而丧钟一响,安排好的旅程又得泡汤。

    先帝驾崩,新皇刚刚坐上皇位,值此敏感关头,想过安稳日子的,只有一个选择,待在家中,安心服丧。

    这种时候,只有那些舍不得钱财利益的商人还敢冒着风险远行。

    孙天佑知道轻重,而且又不缺钱钞,当然不会执意南下。

    但定好的计划一再推迟,他还是郁闷不已。

    “应天府又没长腿,只要有空闲,随时能去,不必急在一时。”李绮节为孙天佑摘下帽子,看他衣袍上有几道灰迹,长眉微微一扬,“谁家这么孝顺?丧钟刚响,就开始摆祭台、烧纸钱?”

    孙天佑皱眉,扫去肩头灰尘,“从金家路过的时候沾上的。”

    李绮节盯着跌落在地的尘灰痕迹,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金蔷薇果然古怪。

    不管朱棣生前有多看不上皇太子,永乐二十二年九月,皇太子朱高炽在大臣们的拥护下,顺利登基,改元洪熙。

    据说先帝早在多日前已经去世,英国公和内阁大臣担心赵王、汉王趁机兴兵作乱,选择秘不发丧,偷偷将军中漆器融成一口棺材,将先帝尸身放入其中,藏在马车内,一路照常向先帝问安请奏,直到安全抵达顺天府城门外,才宣布先帝驾崩。

    而此时皇太子早已经接到密报,做好登基准备,没有给赵王和汉王可趁之机。

    朱高炽登基之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赦免建文帝旧臣,平反冤案,大赦天下。

    皇帝是个仁慈之君,天下百姓无不欢欣,尤其是读书人,更是争相传颂朱高炽的英明宽大。

    但是皇帝对赵王和汉王的宽容,给刚刚完成政权过渡的朝堂埋下隐患。

    二十二年八月时,朱高炽暗中任命心腹宦官王贵通为南京守备,当时这一任命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,因为皇帝将自己信任的宦官派到南都镇守,是前朝旧例。

    然而,洪熙元年的一道指令,令天下哗然。

    朱高炽命皇太子朱瞻基去往南京,统领迁都事宜,预备将都城迁回南京。

    迁都的旨意传到瑶江县,孙天佑心有余悸,笑对李绮节道:“幸好咱们没走成。”